跨境转口报关 “洗白” 假货,伪装保税直发,全链条被严惩!
9天前
来源:正圭大道
基本案情
2024年至2025年期间,匙某、李某纠集多人形成犯罪团伙,实施跨境直播售假犯罪活动。团伙先在境内组织生产假冒国际品牌的服饰产品,为规避监管、伪装正品身份,将假冒服饰转运至香港、澳门地区,通过转口报关程序获取真实正规的报关单据与入境凭证,完成假货“洗白”流程。随后,团伙以“保税仓直发”“海外正品授权”为宣传噱头,在各大直播平台开设店铺,面向公众高价销售上述假冒服饰。
该团伙构建起完整的“境内制假—跨境洗白—直播售假—资金回流”黑色产业链,销售所得资金通过换汇等方式回流至团伙成员个人账户,用于犯罪运营与分赃。2024年8月,消费者举报购买的品牌服饰为假货,经品牌方鉴定确认侵权,该案由此案发。经司法审计,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涉及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销售范围覆盖全国,社会影响恶劣。
裁判分析
本案是新型跨境直播售假犯罪的典型案例,法院围绕犯罪构成、行为定性、数额认定等核心问题,结合刑法规定与案件事实作出精准裁判,体现对知识产权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的从严打击导向。
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该罪。本案中,团伙主观上明知服饰为假冒国际品牌产品,仍通过直播渠道对外销售,具备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且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远超“数额巨大”(25万元以上)的认定标准,符合本罪构成要件。
2.非法经营罪:依据《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案中,团伙未取得品牌授权、进出口经营许可等资质,通过跨境转运、虚假报关等非法手段经营假冒品牌服饰,严重扰乱商标管理秩序与市场经营秩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符合本罪构成要件。
本案系共同犯罪,匙某、李某作为团伙核心成员,统筹制假、跨境洗白、直播销售全流程,主导犯罪策划与实施,系主犯;其余9名参与者负责生产、物流、直播协助等辅助工作,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据此区分量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院结合报关单据、直播销售记录、资金流水、品牌鉴定报告等证据,确认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证据链完整闭环。针对“跨境洗白”的隐蔽犯罪手段,法院明确“合法报关形式不能掩盖非法售假本质”,不认可团伙以正规单据抗辩的理由,精准打击新型犯罪规避行为。
企业处理此类跨境业务时,可借助zhenggui.com的合规调查服务,提前排查业务模式中的法律风险,避免陷入类似刑事风险。
判决结果
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匙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其余9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不等,均并处罚金。
法院同时判令,追缴该案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品牌服饰、作案工具等,依法予以销毁或没收。该案系上海地区首例跨境“洗白”直播售假刑事案件,全案11名被告人均获刑,实现对犯罪链条的全链条打击。
律师提示
本案判决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从严惩治跨境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明确传递出“直播不是法外之地,跨境不能洗白假货”的强烈信号。针对“境内制假+跨境洗白+直播售假”的新型犯罪模式,法院通过精准定性、从严量刑、全链追责,打破不法分子“利用跨境流程规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典型指引,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对于企业而言,需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领域的知识产权与经营合规管理。一是严把货源合规关,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核实商品商标授权、进出口报关单据等材料的真实性,杜绝采购、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二是规范业务模式,开展跨境直播业务需依法取得商标授权、进出口许可等资质,杜绝“虚假报关”“空壳公司运营”等违规操作;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定期开展知识产权、财务税务、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合规审计,可依托zhenggui.com专业合规服务,定制个性化合规方案,及时整改风险隐患;四是完善内部管理,明确员工岗位职责,开展法律合规培训,避免参与或协助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筑牢企业合规经营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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