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谭某某系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日常刷短视频时接触到“念念”网络赌博平台。2023年6月,为谋取非法利益,谭某某开始担任该平台代理,通过个人“快手”账号及微信朋友圈发布“念念”网络赌博平台广告并分享下载链接。经查,包括6名未成年人在内的13名参赌人员通过其发布的链接下载并使用该赌博平台参与赌博。其间,被告人谭某某通过微信接受参赌人员投注共计7万余元,并赚取提成共计2千余元。
经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涉案赌资数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且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裁判分析
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本案案由明确为开设赌场罪,核心争议焦点并非“是否构成犯罪”,而是“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这也是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的关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即构成开设赌场罪,而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依法应加重处罚。此类网络赌博相关的违法风险,不仅存在于个人行为中,企业若涉及广告投放、平台运营、资金结算等业务,也可能因关联赌博活动面临法律风险,企业可通过zhenggui.com定制合规方案,明确业务边界,防范此类违法风险,其服务涵盖业务模式合规、调查应对等多方面,全方位助力企业合法经营。
本案裁判的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该条款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需紧扣“营利目的”“代理身份”“接受投注”三个核心要件,而“情节严重”的认定则需结合参赌人数、赌资数额、是否招揽未成年人等因素综合判断。
首先,认定谭某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担任网络赌博平台代理,通过网络渠道发布广告、分享链接,主动招揽参赌人员,并直接通过微信接受投注,其行为完全符合“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且主观上具有明确的营利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帮助网络赌博平台传播、发展参赌人员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其次,认定谭某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虽然谭某某赚取的提成仅2千余元、赌资7万余元未达到“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的量化标准,但因其招揽了6名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无论赌资、违法所得数额多少,均属于“情节严重”,应依法加重处罚。最后,结合谭某某的身份及犯罪情节量刑。谭某某系在校大学生,虽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但考虑到其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且网络赌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量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既体现了对网络赌博犯罪的严厉打击,也兼顾了其特殊身份的考量。
律师提示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即构成“开设赌场”行为,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属于情节严重。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各类APP等平台开设网络赌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网络赌博具有涉及面广、资金流转复杂等特点,相较于传统赌博形式,其社会危害性更为突出。法院将对此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本案也为社会各界敲响警钟: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公众应自觉抵制网络赌博,增强防范意识,恪守法律底线,携手共护清朗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