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圭

免费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联系方式*

咨询类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通用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公司法务纠纷 医疗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涉外法务纠纷 鉴定

问题描述

您的称呼

为保证服务质量,允许推荐给更多优质商家为您提供服务,并已阅读 《隐私协议》

5.48亿补税惊雷!陌陌事件撕开红筹架构避税漏洞,跨境税务“空壳红利”终结!

2026-03-03 15:50:17

5.48亿补税惊雷!陌陌事件撕开红筹架构避税漏洞,跨境税务“空壳红利”终结!

来源:正圭大道

近日,红筹架构知名互联网企业——挚文集团(原陌陌)被要求补缴税款5.479亿元,成为整个出海圈、法律圈的焦点话题。这不是一笔普通的税款补缴,而是一记直击跨境避税的监管重拳,彻底击碎了“红筹架构可轻松避税”的幻想,也给所有采用红筹、VIE架构的出海企业,敲响了合规生死警钟。


看似只是税率从5%升至10%的细微调整,背后却是中国税务监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刚性落地,更是跨境反避税进入“穿透式监管”时代的明确信号。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视角,拆解这起标志性事件,读懂背后的税务规则,避开出海企业最容易踩中的合规陷阱。



01  5.479亿补税,到底补的是什么?


要读懂这起事件,首先要明确核心矛盾:跨境股息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争议。


作为2014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挚文集团(陌陌)采用了港美股科技企业的“标配”架构——红筹VIE架构,具体路径为:开曼群岛注册公司(上市主体)→ 中国香港母公司 → 境内WFOE公司(外商独资公司)→ 境内运营公司。这种架构的核心作用之一,原本被很多企业视为“合理节税”的关键。


根据挚文集团披露的财务报告,其境内WFOE(北京陌陌公司)近日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此前向香港母公司(Momo Hong Kong)支付股息时适用的5%预提所得税税率,被正式否决,要求按10%的标准税率补缴差额,最终需补缴税款合计5.479亿元(约合7650万美元)。


这笔补税分为两部分,清晰对应不同的税务场景:


3.561亿元:针对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北京陌陌已支付给香港母公司的股息,需补缴5%的税率差额;


1.918亿元:针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陌陌尚未分配的留存收益(计划后续分配),需提前补提5%的税率差额。


挚文集团CFO在2025年Q2财报电话会议中也明确表示,税务机关的解释代表了全新监管立场,明确否定了5%的优惠税率,要求统一适用10%的标准税率。这意味着,过去很多企业默认的“红筹架构避税操作”,已被监管层明确叫停。




02  5%优惠税率,从来不是“自动适用”


很多企业疑惑:为什么同样是跨境股息分配,有的企业能享5%税率,挚文集团却被要求按10%补缴?答案藏在两个核心法律规则里——《企业所得税法》与“受益所有人”认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这是法定标准税率,适用于所有未满足优惠条件的跨境股息、利息等所得。


其次,内地与香港签订了税收协定,明确了优惠例外:如果香港企业持有境内企业25%以上股份,且满足“受益所有人”资格,预提所得税税率可从10%减至5%。这也是挚文集团此前适用5%税率的核心依据,但关键问题在于:5%的优惠,并非“持股达标就自动享受”。


“受益所有人”资格,是中国落实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第6项(《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的核心反避税规则,并非简单的“持股比例”达标就能通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9号公告”),税务机关判定“受益所有人”时,严格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需通过一系列严格测试。


结合9号公告及本次事件,被否定“受益所有人”资格,主要有两大常见情形,也是出海企业最易踩坑的点:


01

缺乏实质性经营活动


9号公告明确规定,“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是判定其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不利因素。如果香港公司仅作为持股平台,没有配备与收入相匹配的人员、固定办公场所,也没有独立的业务功能和决策权限,仅作为“资金过桥”的载体,就会被认定为“导管公司”,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显然,挚文集团的香港母公司就属于这种情况——尽管其100%持股境内主体,看似符合税收协定的持股要求,但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无本地雇员、无独立决策权,仅为享受税务优惠而存在,最终被否定“受益所有人”资格,失去5%的优惠税率。


02

未通过“义务承担测试”


如果香港公司在收到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后,短时间内(通常为12个月内),有义务将50%以上的所得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就表明其对所得没有实际控制权和处置权,不符合“受益所有人”的核心要求——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


简单来说,“受益所有人”必须是真正享有股息收益的主体,而不能是“过手转付”的空壳载体。这一规则,就是为了堵住“多层空壳套娃”“利润跨境倒手”的避税漏洞。



03红筹架构的税务风险,已全面爆发


挚文集团的补税事件,绝非个例,而是整个红筹、VIE架构行业的“集体风险暴露”。因为其采用的红筹架构,并非专属,而是京东、虎牙、B站、腾讯、阿里巴巴等众多出海互联网企业的“通用架构”。


这意味着,只要这些企业需要将境内运营实体的利润汇出至境外控股公司(通常经由香港),就会受到与挚文集团完全相同的预提所得税法规和“受益所有人”原则约束——一旦境外主体(尤其是香港公司)缺乏实质经营,就可能面临和挚文集团一样的补税风险。


事实上,腾讯、阿里巴巴等行业巨头,早已意识到这种风险,并在年报中公开披露了相关不确定性:


阿里巴巴:在20-F年报中明确指出,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宣告的股息,通常征收5%至10%的预提所得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对中国子公司可分配利润计提预提所得税,仅对计划永久性再投资于中国的3626亿元(约500亿美元)预留利润未计提。

腾讯: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境内子公司剩余留存收益约1313.79亿元未计提预提所得税,核心原因是计划将该部分利润留存境内,用于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以此规避跨境分红的税务风险。


巨头的谨慎,恰恰印证了监管的收紧。当前,中国税务机关对跨境利润分配的反避税管理已进入“高压阶段”,CRS信息交换、金税四期穿透式监管、全球最低税规则、香港FSIE机制形成监管组合拳,任何“空壳套利”“利润转移”的操作,在大数据监管下都无所遁形。


对于搭建红筹、VIE架构的出海企业而言,过去“靠空壳公司享受优惠税率”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没有实质经营支撑的跨境架构,每一笔跨境分红,都可能埋下税务隐患。



04出海企业如何规避此类税务风险?


挚文集团的5.479亿补税,给所有出海企业上了一堂昂贵的合规课。结合本次事件及现行税务规则,我们给采用红筹、VIE架构的企业,提出3点核心法律与合规建议:


1.核查境外主体的“实质经营”资质


立即梳理香港等境外控股公司的经营现状,重点核查是否具备:固定办公场所、足额本地雇员、独立决策权限、真实业务功能(而非单纯持股)。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符合“受益所有人”认定要求,合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避免被认定为“导管公司”。


2. 规范跨境股息分配的税务申报


切勿默认“持股25%以上就可享受5%税率”,在申报预提所得税前,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受益所有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资金流向记录、董事会决议、人力物力配备情况等,确保优惠税率的适用具备合法依据。


3. 提前规划跨境资金与架构调整


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境内利润的留存与分配:若无需跨境汇出,可将利润留存境内用于再投资,规避预提所得税风险;若确需汇出,需提前优化架构,清理无实质功能的离岸夹层公司,做实境外主体的经营实质,避免因架构“空壳化”引发税务稽查。



05合规,才是出海企业的唯一出路


挚文集团的补税事件,标志着中国跨境反避税监管进入“实质穿透”的新阶段——税务机关不再只看股权架构的“形式”,更关注经营活动的“实质”;不再容忍“空壳套利”的灰色操作,更强调税收公平与国家税收权益的维护。


对于出海企业而言,红筹、VIE架构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其核心价值是助力企业合规出海、对接国际资本市场,但绝不能成为“避税工具”。在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唯有坚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合规原则,做实境外主体经营、规范税务申报、提前规避风险,才能避免重蹈挚文集团的覆辙,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0

相关推荐

留言咨询

025-82226665

常见罪名

委托律师

法律服务流程

登录zhenggui.com发布协作需求

律师沟通一致 接受协作

发布者支付协作费用

律师完成协作 发布者确认完成情况

协作完成 律师收到协作费用

帮助中心

正规网专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财务、知产、股权结构、业务模式与调查应对等方面的合规)等法律中介服务。

“正圭”的由来

"正者合乎法度,圭者洁净鲜明"。办正事走正道,正圭的寓意便是希望帮助更多企业在经营上更合规,以合乎法度的方法,大大方方做事,干干净净经营,这便是“正圭”的由来。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广大的互联网企业、传统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合规服务,连结更多法律人,让企业经营更合规,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邮箱:gh@zhenggui.com | 电话:025-82226665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国际1818

Copyright © 2022-现在 WWW.ZHENG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正规网 版权所有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201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