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错单元号装修了别人家的房子,损失咋办?
2026-02-04 16:12:17
来源:正规网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张某验收其购买的某小区6号楼2单元301房屋。
2023年6月,张某欲装修房屋,误将该小区6号楼1单元301房屋(实际房主系王某)认作自己的房产。因交房时房门安装的是密码锁,在未能使用初始密码开启房门的情况下,张某向物业公司索要6号楼1单元301房屋密码。物业公司未核实房屋实际业主信息即向张某提供密码,张某得以进入6号楼1单元301房屋进行装修。2023年9月,装修即将结束时,张某才发现其装修完的房屋属于王某所有。张某因与物业公司、王某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遂将物业公司、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装修款、封窗费、抽油烟机的费用等。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张某在某小区购买房屋一套,该房屋已通过物业公司交付给张某,在张某要求装修房屋时,物业公司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在未核实实际房屋业主的情况下,便将王某房屋大门密码告诉张某,管理上出现重大漏洞,导致张某进入王某的房屋进行了装修,造成张某装修错误的损失,故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张某在购买房屋并收房后,进入自己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对照购房合同进行核查,但张某疏忽大意,错将王某的房屋当作自己的房屋,并向物业公司索要房屋大门密码,其未尽到核实义务,就进入王某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存在明显过错,张某自身应对其损失承担主要责任。经核算,张某的损失近9万元。
因装修构成对房屋的添附,装修材料已与房屋形成附合,拆除装修材料将造成资源浪费,故按张某实际支付的装修款计算补偿金额较为合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和王某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基于添附向张某补偿房屋装修款2万元,并退还抽油烟机一台。因本案中张某同时起诉了王某和物业公司,张某和王某经法院主持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物业公司不愿赔偿原告损失,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查明的事实一案处理,在扣减王某补偿给张某的装修金额后,综合原告和被告物业公司的过错责任,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张某部分损失,其余大部分损失由张某自行承担。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王某与物业公司皆已履行完毕。
通常来说,审理装修错房屋的案件,先要认定装修错误的主要责任方。本案中,张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应对其自身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后,要根据装修错误造成的实际损失程度来判定赔偿金额。本案中,张某提交了和装修工人之间的转账记录以及购买装修材料的支付记录,用以证明其装修房屋花费的数额。经过法院调解,王某和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补偿了张某部分损失。张某剩余的损失,由张某和物业公司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法院划分责任的核心是结合双方行为的过错程度、对损害结果的影响大小,遵循“过错与责任相匹配”原则。一方面,张某作为房屋买受人,在收房后装修前,负有核对房屋信息、确认房屋权属的基本义务,其疏忽大意错认房屋,未对照购房合同核查便申请密码、开展装修,是导致装修错误的直接、主要原因,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方,负有核实业主身份、妥善管理房屋信息及门禁密码的义务,其未核实张某是否为1单元301房屋业主,便擅自提供房屋密码,管理存在重大漏洞,为张某装修错误房屋提供了便利,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对装修添附的处理,核心是遵循“充分发挥物的效用、避免资源浪费”的原则。本案中,张某的装修已完成,装修材料与王某的房屋形成附合,若强行拆除,不仅会造成装修材料损毁,还可能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增加额外损失,不符合资源节约的司法导向。因此,法院未支持拆除返还,而是认可装修添附的客观价值,确定按张某实际支付的装修款计算补偿金额,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添附问题,既平衡了房屋所有权人王某与装修人张某的权益,又最大化发挥了物的效用。
法院对损失的核算与分担,兼顾调解自愿与裁判公正,层层推进化解纠纷。首先,张某提交的装修工人转账记录、装修材料支付记录,作为核算实际损失的核心依据,法院据此确认其损失近9万元,确保损失数额的客观性。其次,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基于添附获得的房屋增值利益,向张某补偿2万元并退还抽油烟机,该调解结果系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优先予以确认。最后,对于扣除王某补偿款后的剩余损失,法院结合张某与物业公司的过错比例,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部分损失,张某自行承担大部分损失,既体现了对过错行为的惩戒,也符合“谁过错、谁担责”的民事侵权原则。
法院对张某同时起诉王某、物业公司的案件一并审理,核心是遵循“高效便民、一次性化解纠纷”的司法原则。本案中,张某的装修错误损失,涉及与王某的添附补偿关系、与物业公司的过错侵权关系,两个法律关系相互关联,均围绕装修错误这一核心事实展开。若分案审理,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加重诉累。因此,法院在查明全部事实的基础上,一并审理两个法律关系,结合张某与王某的调解结果,对张某与物业公司的责任纠纷作出裁判,实现“一案化解多纠纷”,兼顾了司法效率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结
购房者在装修房屋前一定要进行验收,且务必认真核实、确认房屋的具体位置、相关信息后再装修,避免因装修错房屋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完善钥匙管理、装修备案及巡查制度,避免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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