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圭

免费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联系方式*

咨询类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通用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公司法务纠纷 医疗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涉外法务纠纷 鉴定

问题描述

您的称呼

为保证服务质量,允许推荐给更多优质商家为您提供服务,并已阅读 《隐私协议》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拒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2026-01-25 13:50:0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拒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来源:正规网

案情简述


2022年,张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约定试用期3个月,岗位为从事新媒体运营,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合同中明确,加班须履行审批手续,节假日加班可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2023年9月底,该公司向张某送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称因张某连续4个月未完成岗位工作要求,经多次培训和谈话后,其工作仍无改观并持续下滑,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决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因就相关费用发生争议,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费用。仲裁委员会及一、二审法院均对张某的诉请予以支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该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曾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合同而张某拒绝的情况,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公司应支付张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公司虽主张张某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但并未据此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成立。双方劳动关系实为到期终止,故公司此项抗辩不成立。公司另主张张某不具备享受年休假资格,但张某提交的社保记录显示其入职前已连续工作满1年,应享受每年5天年休假。公司未能证明已安排休假或支付相应工资,其拒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主张与证据不符,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分析


法院生效裁判明确,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经济补偿支付的相关规定,同时聚焦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抗辩理由的合法性审查。


首先,明确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款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不续签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本案中,公司主张因张某工作不达标、造成重大损害而拒绝续签,但该主张并不能免除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除非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曾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向张某提出续订,而张某明确拒绝,否则即应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其次,否定用人单位的抗辩理由。公司另主张张某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试图以此免除自身责任,但该抗辩理由存在两大违法性缺陷:一是程序不当,公司若认为张某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以“不续签”为由规避解除程序与责任;二是证据不足,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连续4个月未完成岗位工作要求、经培训谈话无改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事实,也未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符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标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综上,双方劳动关系实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依法应向张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法院生效裁判支持张某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请,核心逻辑是“明确年休假享受资格+用人单位举证不能担责”,严格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界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其一,确认张某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仅包括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包括入职本单位前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这是司法实践中认定职工年休假资格的核心标准。本案中,张某提交的社保记录能够证明其入职该公司前已连续工作满1年,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享受条件,应依法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休假,公司主张张某不具备享受资格,与事实及证据不符。


其二,用人单位应承担未安排年休假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规则,用人单位主张已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或已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则应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安排张某享受带薪年休假,也未能证明已向张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其拒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判令公司向张某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平原则。


总结


除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一般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离职时应注意核算自身工资情况,妥善办理离职事项。用人单位若主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者需关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形成、修改、送达的合法性,以及保留工作沟通记录、工作成果汇报等反映劳动者个人工作行为及成果等方面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若劳动者更换工作较为频繁,应注意保留能证明自身连续工作经历的材料,如社保记录、离职证明,否则可能影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用人单位对已安排休假或已支付未休假工资负有举证责任。

0

相关推荐

留言咨询

025-82226665

常见罪名

委托律师

法律服务流程

登录zhenggui.com发布协作需求

律师沟通一致 接受协作

发布者支付协作费用

律师完成协作 发布者确认完成情况

协作完成 律师收到协作费用

帮助中心

正规网专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财务、知产、股权结构、业务模式与调查应对等方面的合规)等法律中介服务。

“正圭”的由来

"正者合乎法度,圭者洁净鲜明"。办正事走正道,正圭的寓意便是希望帮助更多企业在经营上更合规,以合乎法度的方法,大大方方做事,干干净净经营,这便是“正圭”的由来。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广大的互联网企业、传统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合规服务,连结更多法律人,让企业经营更合规,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邮箱:gh@zhenggui.com | 电话:025-82226665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国际1818

Copyright © 2022-现在 WWW.ZHENG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正规网 版权所有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201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