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六年财务造假案宣判,前实控人获刑六年
11天前
来源:祥渡法律人
该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一同被判决的还有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其他五名相关责任人,他们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案件回溯金通灵的财务造假行为始于2017年并一直持续到2022年。在这长达六年时间里,该公司通过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系统性地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具体来看,2017年和2018年,金通灵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1亿元和5.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6亿元和1.48亿元。更为恶劣的是,在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上海运能100%股权的交易中,金通灵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7.85亿元对价收购净资产仅1亿元的标的公司,涉嫌欺诈发行。
案件分析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呈现出时间长、手段多样、系统性操作的特点。该公司的造假行为不是个别高管一时之举,而是有组织的系统性造假。从造假手段来看,金通灵主要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多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本案还揭示了财务造假的“全链条”问题。金通灵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及其关联公司江苏运能是此次财务造假案的核心主体。上海运能的原实际控制人邵耿东在交易完成后成为金通灵第三大股东,并通过减持套现约1.76亿元。
法院裁判结果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他多名时任高管也悉数领刑。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时任总经理助理许坤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财务部部长冒鑫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此次刑事判决并非查处金通灵造假案的开端。早在2024年1月,江苏证监局已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570万元。
结语金通灵从一家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到如今因财务造假而声名狼藉。此案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民事、行政、刑事 “三位一体” 监管和处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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