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薅羊毛’入狱:38万赠品截留判诈骗罪获刑
2025-08-02 14:01:38
来源:何理何法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024年6月(持续2年半)。快递员孙某(利用配送职务之便)假意下单拒收主商品,截留800余件赠品(价值38万)转售。2025年7月29日因诈骗罪获刑2年10个月。
法律分析
1.诈骗罪的成立关键:非法占有故意+欺骗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需具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及“非法占有目的”。
孙某的欺骗性:虚构收货地址制造“无人签收”假象;借用他人账号隐藏真实身份;向同事谎称“低价抢购转售”掩盖行为。
非法占有故意:长期、系统性截留高价值赠品(单件均价475元),远超合理“试错”范围,且转售牟利。
2.赠品属性的司法认定:附条件赠与
法院采纳平台主张:赠品依附于主商品交易,主商品退货则赠与无效。
类比司法案例:某消费者退货时未退赠品(价值200元),商家起诉后法院判令返还,但未追究刑事责任。
孙某案的特殊性:规模性(800件)+高总值(38万)+主动欺诈手段,使其从民事侵权升格为刑事犯罪。
3.平台责任与消费者风险的再平衡
平台过失≠免责理由:虽未明确规则或技术监控赠品,但孙某的主动欺诈行为直接导致财产损失,平台作为被害人无过错分担责任。
其罪名认定为诈骗罪(数额巨大,基准刑3-10年)。量刑依据:全额退赔38万元(获平台谅解)并认罪认罚+自首。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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