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网

免费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最近一小时有 680 人预约

联系方式*

咨询类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通用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公司法务纠纷 医疗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涉外法务纠纷 鉴定

问题描述

您的称呼

为保证服务质量,允许推荐给更多优质商家为您提供服务,并已阅读 《隐私协议》

什么情况下抚养权会变

前天

什么情况下抚养权会变

来源:网络

抚养权变更的情况

抚养权的变更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一方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会导致抚养权变更的情况。

首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癌症等需要长期治疗且花费巨大的疾病,自身的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都无法再给予孩子稳定的生活和照顾,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例如,李先生在离婚后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后来他不幸患上了严重的脑部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还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来维持生命,而孩子的成长需要稳定的经济支持和健康的照顾环境,此时孩子的母亲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其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一些抚养方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如沉迷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对孩子疏于照顾,没有尽到基本的抚养责任,甚至出现打骂、虐待孩子的行为,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像王女士在离婚后抚养孩子,然而她长期沉迷于赌博,经常夜不归宿,孩子常常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学习和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孩子的父亲发现后,为了孩子的未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在核实情况后,很可能会支持其诉求。

再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逐渐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意愿。当孩子年满十周岁后,如果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来抚养孩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可能会判决变更抚养权。例如,小张和妻子离婚时孩子判给了妻子,但孩子十岁后,觉得父亲的生活环境更适合自己,并且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而小张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此时小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另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抚养权需要变更。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期出国,无法亲自照顾孩子;或者抚养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家庭成员出现严重的精神疾病等,可能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

案例分析

案例一:健康问题引发的抚养权变更 赵先生和孙女士离婚后,孩子判给了赵先生。但后来赵先生遭遇严重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生活自理都成问题,更无法照顾孩子。孙女士了解情况后,为了孩子的未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赵先生的身体状况确实无法再履行抚养义务,而孙女士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居住环境,最终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孙女士。

案例二:不良行为导致的抚养权变更 周先生和吴女士离婚后孩子由吴女士抚养。然而吴女士染上了吸毒的恶习,经常不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周先生得知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在调查核实后,认定吴女士的吸毒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依法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了周先生。

案例三:孩子意愿主导的抚养权变更 郑先生和王女士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王女士。孩子年满十岁后,明确表示希望和父亲郑先生一起生活,因为父亲能给自己更多的陪伴和支持。郑先生也有稳定的收入和温馨的家庭环境。王女士虽然不舍,但尊重孩子的意愿。最终,法院根据孩子的意愿以及郑先生的抚养能力,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郑先生。

总之,抚养权的变更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来决定。无论是哪种情况导致的抚养权变更,目的都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一个更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0

相关推荐

留言咨询

025-82226665

常见罪名

委托律师

法律服务流程

登录zhenggui.com发布协作需求

律师沟通一致 接受协作

发布者支付协作费用

律师完成协作 发布者确认完成情况

协作完成 律师收到协作费用

帮助中心

正规网专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财务、知产、股权结构、业务模式与调查应对等方面的合规)等法律中介服务。

邮箱:gh@zhenggui.com | 电话:025-82226665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国际1818

Copyright © 2022-现在 WWW.ZHENG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正规网 版权所有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201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