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擅自使用员工肖像用于商业宣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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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自使用员工肖像用于商业宣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企业擅自使用员工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肖像权。
企业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员工有权要求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活动。如果该商业宣传行为给员工造成了精神损害,企业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例如,企业使用员工肖像宣传一些不符合员工形象定位的低俗产品,导致员工在社交圈子中遭受他人异样眼光和负面评价,使其精神上受到极大痛苦,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对员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若因企业擅自使用肖像的商业宣传行为,给员工带来了经济损失,比如员工因肖像被不当使用,失去了原本的商业代言机会等,企业应当赔偿员工相应的经济损失。
案例一:化妆品公司擅自用员工肖像
某化妆品公司为了推广一款新的护肤品,在未经员工小李同意的情况下,将小李的照片印在了产品宣传海报以及线上推广页面上。小李发现后,精神上感到非常困扰,周围的朋友和家人看到宣传海报都对他产生了误解,认为他与该化妆品公司有商业合作,而小李实际上并没有参与任何相关事宜。小李因此遭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工作状态也受到影响。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化妆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处理此事而产生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化妆品公司侵犯了小李的肖像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小李的肖像进行宣传,并赔偿小李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二:餐饮企业误用员工照片
一家餐饮企业为了吸引顾客,提升店铺知名度,在制作的宣传册中使用了员工小张的照片。小张原本是后厨的一名厨师,平时工作低调,并不希望自己的照片被用于商业宣传。该宣传册在餐厅发放后,小张的照片被很多顾客看到,小张感到非常不自在,工作时也时常分心。小张与餐饮企业沟通要求停止使用其照片,但企业并未理会。小张遂将餐饮企业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定餐饮企业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责令企业停止侵权,收回并销毁所有印有小张照片的宣传册,同时对小张进行相应的赔偿。
案例三:培训机构滥用员工形象
某培训机构为推广其培训课程,在官网和线下宣传资料中擅自使用了员工小王的肖像。小王是该培训机构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其形象被用于宣传高端培训课程,这让小王的亲朋好友产生了误解,以为小王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小王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精神压力增大。小王向培训机构提出异议,但培训机构未给予有效回应。小王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培训机构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给予小王合理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商业宣传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肖像权等合法权益。未经员工同意,绝不能擅自使用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员工如果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被企业侵犯,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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