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何区别
2025-04-09 12:40:59

来源:网络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以下区别:
客体要件不同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
客观方面不同
拐卖儿童罪:客观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拐骗儿童罪:表现为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的行为。
犯罪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主要是以出卖为目的,贪图钱财,贩卖牟利。
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
以下是相关案例:
拐卖儿童案例:2021 年 12 月,被告人阿某与尚在怀孕的被告人阮某商议,将阮某接至江西省庐山市待产,待阮某生产后将小孩出卖以此获利。阿某托人在庐山市物色收买小孩的本地家庭,经熊某等人居间介绍,与被告人叶某以 13 万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孩子出生后,叶某支付剩余的 12 万元,熊某与阿某、阮某等人自行协议平分钱款。此案例中,被告人以出卖儿童获利为目的,实施了一系列拐卖儿童的行为,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拐骗儿童案例:2013 年 2 月 21 日,被告人徐东兰在赶集途中看到 3 岁女孩谌某独自玩耍,以带她去赶集买零食、玩具为由,将她抱回家中。徐东兰供述称因家里生活条件不好,担心两个儿子长大后没钱娶媳妇,所以有了抱养一个女孩的念头,待长大后许配给儿子。在此案中,徐东兰采用欺骗手段使儿童脱离监护人,目的是收养该儿童,符合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