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怎么定义罪名的
2025-04-07 13:04:08

来源:网络
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以下是一个案例:2015 年以来,以凌某为首的通关团伙,与境外钻石供应商以及国内钻石货主合谋,利用 “水客” 或粤港两地车以夹藏方式走私钻石入境,涉及案值 51.44 亿元,涉及偷逃应缴税额 9 亿余元。罗某、方某和林某(方某的妻子)明知凌某团伙为国内货主走私钻石并代为向境外钻石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情况,仍与凌某合谋,在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后,利用 “地下钱庄” 渠道协助转移资金,共涉及洗钱金额 1.77 亿元。2022 年 12 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依法宣判,认定凌某、罗某、林某、方某犯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十个月、二年六个月、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三十万元、十万元、五万元。该四人同时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罪并罚,执行凌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亿五十万元;执行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执行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执行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罗某、方某和林某明知凌某团伙的走私犯罪行为及资金来源,仍通过 “地下钱庄” 协助转移资金,其行为符合洗钱罪的定义,即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因此被认定犯有洗钱罪,并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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