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
2025-03-26 12:52:55

来源:网络
侮辱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如下: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 246 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具体来说:
存在侮辱行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如强迫他人戴高帽游行、当众剥光他人衣服等暴力侮辱,或当众嘲笑、辱骂,贴传单或者漫画等非暴力侮辱。
侮辱行为公然进行:需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进行,不要求被害人在场,但至少要有不特定的人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
侮辱对象为特定的人:必须明确地针对某特定的人实施,不能是一般的谩骂。
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像导致被害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
量刑
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原则上是告诉才处理,即需要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权益,但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例子
网络主播薛某侮辱案:山东青岛的网络主播薛某为吸引流量,在直播中长期诋毁辱骂贾女士母女,使用恶意侮辱词汇,还公布贾女士女儿就读的学校信息,导致贾女士割腕自杀(幸而被救),其女儿患重度抑郁焦虑症。薛某利用网络直播,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且传播范围广,引发大量恶意评论。2024 年 6 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决薛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季某网络侮辱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的季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从 9 月至次年 6 月间,在网络平台上发布 45 个攻击谩骂他人的短视频,肆意谩骂多名本地网红,引起网民围观,视频播放量累计达 621725 次,点赞量累计达 3714 点,转发量累计达 1565 条,评论量累计达 1993 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以侮辱罪当庭判处季某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 1 年,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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