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伤二级的标准是什么
2025-03-14 12:32:30

来源:司法鉴定轻伤二级的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以下是部分常见部位的轻伤二级司法鉴定标准:
颅脑、脊髓损伤: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² 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² 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面部、耳廓损伤: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
听器听力损伤:外伤性鼓膜穿孔 6 周不能自行愈合;听骨链骨折。
颈部损伤: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5.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甲状腺挫裂伤;咽喉软骨骨折;喉或者气管损伤;舌骨骨折;膈神经损伤;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胸部损伤: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肋骨骨折 2 处以上;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 1 周不能自行吸收;胸腔积血;胸腔积气;胸壁穿透创;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腹部损伤: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胰腺挫伤;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肝功能损害(轻度);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腹壁穿透创。
盆部及会阴损伤:骨盆骨折;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阴道撕裂伤;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4.0cm 以上;龟头部分缺损;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2.0cm 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4.0cm 以上;阴囊内积血,2 周内未完全吸收;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一侧输精管破裂;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轻度排尿障碍;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脊柱四肢损伤: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 10% 以上;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重要血管破裂;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骨骺分离;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0cm 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0cm 以上。
手损伤: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4%;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 2 至 5 指末节);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体表损伤: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 6%;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0cm 以上;撕脱伤面积 50.0cm² 以上;皮肤缺损 6.0cm² 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鉴定结果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结合伤者的具体情况,包括受伤部位、损伤程度、恢复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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