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2025-03-10 12:36:41

来源:网络
玩忽职守罪是一种严重的渎职犯罪,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定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或者轻伤 9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轻伤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人、轻伤 6 人以上的。
造成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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