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清算罪是怎么规定的
2025-03-05 13:23:26

来源:妨害清算罪是怎么规定的
妨害清算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以下是具体内容:
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司法解释规定
根据 2010 年 5 月 7 日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隐匿财产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
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 10 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即已达到该数额的 80% 以上),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在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是清算组成员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举例
比如,A 公司在进行清算期间,公司负责人为了逃避债务,将公司价值 80 万元的一批货物转移到其他地方隐藏起来,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未如实记录该批货物的存在,导致公司的债权人在清算后无法得到足额清偿,损失惨重,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妨害清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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