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多长时间下达,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4-09-21 14:07:22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下达。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一般应在十日以内下达。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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