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协商,庭内调解,律师促陈年旧案得以妥善解决
2024-08-26 08:51:22

来源:北京大兴人民法院
委托人五年间两次起诉离婚,因双方对女儿抚养争议较大被法院不判离。律师以庭外协商推动庭内调解,使陈年旧案得以妥善解决。
北京大兴的委托人与丈夫结婚多年,且育有一女。后两人因性格差异及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吵。2019年,委托人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虽同意,但坚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双方就此均不让步,鉴于未成年子女利益,法院不准许离婚。2020年,委托人再次起诉离婚,仍被驳回。判决生效后,双方关系并未有效改善,持续分居至今。为彻底摆脱这段婚姻,委托人向律师求助。
接案后,律师立即查阅过往卷宗,全面分析此前法院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依据。律师指出委托人前两次起诉都是自己操作,仅停留在启动诉讼程序表面,未解决离婚所涉实际问题,故而起诉屡遭驳回,得到重复性结果。围绕双方核心诉求,律师借助庭外协商,初步形成财产分割共识,为后续调解奠定良好基础。庭审中,律师从孩子教育、心理需求等方面入手,引导男方理性思考,放下个人争执,以女儿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协商抚养权归属。
经律师斡旋,对方心态逐渐平和,同意调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双方共同抚养;房产各占5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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