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侵占公司8万货款但是自首坦白可以获不起诉处理吗?
2024-08-13 05:56:19

来源: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陈思思文化程度不高,很难找到薪水更高的工作。眼见“精致、轻奢”的生活就要离自己远去,陈思思一时冲动,忍不住将手伸向了公司。
原来,陈思思在公司中负责采购办公用品,其中选择供货商及填写发票等事均由她一人完成,期间并无他人审核,她只需要每月向财务报账,即可申请下来相应款项。往日陈思思只觉得在如此宽松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十分方便,可如今她脑筋一歪,却觉得利用监管漏洞来牟利,似乎在操作上也算不上困难。
2021年9月,陈思思第一次尝试虚构了采购订单。在顺利申请下来款项后,陈思思欣喜若狂,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发财的“好路子”。此后,她又多次通过虚构订单及开具超额发票等形式,将公司额外支付的货款占为己有。
2023年8月,公司在会账时发现了问题,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了陈思思所做的手脚,随即便报了警。陈思思得知事情败露后慌得六神无主,一直以来抱有的侥幸心理被彻底打破,翻涌的悔恨之情淹没了她的内心。陈思思自知此事无可抵赖,在民警到来后主动供述了相关事实。
公安机关经核算后认定涉案金额共计8.3万元,认为陈思思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她进行了刑事拘留。陈思思的父母寻找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律师介入案件后,立刻申请会见陈思思,在了解案情后向公安机关提出:
陈思思此前无犯罪记录,属于初犯,且存在自首、坦白等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本案案涉金额较小,陈思思因爱慕虚荣一时走入歧途,其主观恶性不大,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对她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决定对陈思思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思思被释放后,律师指导她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并在道歉后取得了公司的谅解。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刘思思已全额赔偿公司,并取得了谅解,根据《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本案中刘思思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矛盾已化解,不需要对她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刘思思不起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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