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技术运用中的信息安全风险与刑法应对(一)
2024-05-15 18:49:33

来源:人民检察日志
AR(Augmented Reality)技术即增强现实技术,通过计算机生成的虚拟信息叠加到真实环境中,来丰富人们与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互动,以达到超越现实的感官体验。AR技术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采集器(摄像头、雷达等)采集外部环境或对象的各类信息,以数据的方式记录并传输至处理器,再由处理器将虚拟信息与现实信息融合后,针对使用者的视觉数据作出相应优化,最终通过显示器呈现给使用者,全过程无需联网。当下常见的AR技术运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三维虚拟对象叠加到真实世界显示;另一种是将真实对象信息叠加到虚拟环境绘制。如今智能汽车搭载的AR-HUD抬头显示技术,通过车外的雷达、摄像头等采集行车信息,由车载电脑处理过后将路况、前后车距、行车路线、导航等信息显示在车前玻璃上,使得驾驶员在驾驶汽车时仿佛能够直接从路面上读取车况信息,这属于第一种AR技术的运用。而使用者依靠AR技术能够实现足不出户周游世界则是通过第二种AR技术的运用。通过采集真实旅游景点的空间信息和内容,再经由搭载AR技术的个人穿戴设备的计算显示在使用者眼前,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AR技术采用手势识别、眼球追踪等人机交互方式,能够给用户带来颠覆式的场景体验,被认为是继个人电脑和智能手机后的下一代计算平台。综上,笔者认为,AR技术是一种以自动获取内外部信息并处理信息为主要功能的新一代个人电子交互技术。
一、AR技术运用对信息安全造成的风险
(一)AR技术信息获取功能对信息安全之风险
AR技术的信息获取功能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获取信息的范围更广且数量更多。AR技术的信息采集能力不限于外界的图像、空间的深浅、物体的大小以及环境的声音中的任何一项,而是可以同时采集并复现整个空间内的全部信息。采集信息的内容涵盖了使用者本人或他人的个人信息与环境信息等,远超如今电子设备信息的采集范围。
第二,获取信息更为容易,且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隐蔽性。AR技术不需要使用者激活设备或软件,仅需要使用者佩戴设备就可以实现对周围信息的采集。
1.利用AR技术获取个人信息给信息主体带来的危险。
首先,对于使用者本人而言,AR技术为了更好地实现沉浸显示的效果,需要采集使用者的生物识别、特定身份、行踪轨迹等重要敏感信息;而对于他人而言,AR技术同样可以获得他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和特定身份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其次,AR技术可以在没有得到使用者或外部被采集者的知情或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信息的采集获取,导致许多不该被他人采集并利用的信息陷入危险中。传统设备对信息的采集通常需要主动开启,虽然有些软件利用后台程序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能获取个人信息,但其能获取到的内容有限且较容易规制。而AR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会不间断地主动收集使用者本人与外界他人和环境的所有信息,这种危害对他人而言更为明显。
2.利用AR技术采集国家信息对国家信息安全造成潜在危害。
首先,获取国家信息的行为往往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发生在特定的计算机网络领域中,AR技术打破了对国家信息收集行为的技术门槛。国家信息一般存储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无法直接收集,只能通过信息的非法流动增加对信息的掌控,但是行为人利用AR技术可以直接收集国家信息,成为国家信息的第一手掌控者。
其次,AR技术获取的外界环境信息内容数量巨大,这些信息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极有可能被用于非法牟利。有关内外部环境的信息收集的越多,就越能从大量的信息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AR技术一旦被滥用,不法分子会收集到其他设备不能收集到或不允许收集的国家信息并从中牟利。国家信息是否允许被收集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如果AR技术处于法律管控的范围之外,将危害国家安全或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破坏。
(二)AR技术信息处理功能对信息安全之风险
本文所述AR技术的信息处理功能仅指对信息加工的功能。使用AR技术加工的信息迷惑性强,更有可能被用于犯罪。AR技术是一种能够将虚拟信息生成于现实中的技术,这种特性可能被用于诈骗类犯罪中。行为人利用AR技术能够轻松地达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目的。如将亲人的体态信息、面部信息、声音信息等进行加工,借助AR技术生成一段可以交互的视频,使被害人相信亲人被绑架从而骗取钱财。对于行为人而言,无需真正实施控制人质的行为,犯罪实施的成本与风险大大降低,并且可以同时虚构多起“绑架”行为,犯罪的效率及获取违法所得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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