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圭

免费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最近一小时有 680 人预约

联系方式*

咨询类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通用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公司法务纠纷 医疗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涉外法务纠纷 鉴定

问题描述

您的称呼

为保证服务质量,允许推荐给更多优质商家为您提供服务,并已阅读 《隐私协议》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该受到相应惩罚吗?

2024-03-29 17:18:26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该受到相应惩罚吗?

来源:达拉特旗财政局


案情介绍


X县财政局发布采购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A公司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带有相关产品编号的检验报告。但经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该中心未出具过上述检验报告。据此,X县财政局以A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为由,向A公司作出处罚决定。A公司不服,向X县政府申请复议,复议决定维持。A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法院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行为,无论其最终是否中标或成交,其行为本身已经扰乱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均应受到相应处罚。故对A公司的处罚并无不当。


案例启示


诚实信用原则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即是对该原则的贯彻,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均应当共同遵循。供应商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然而,在政府采购行业中,违规操作、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等乱象时有发生,不仅给采购项目质量带来极大的隐患,而且严重干扰了营商环境。通过本案诉讼,明确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只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其是否中标或成交,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真正引入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从而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各类经济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活跃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0

相关推荐

留言咨询

025-82226665

常见罪名

委托律师

法律服务流程

登录zhenggui.com发布协作需求

律师沟通一致 接受协作

发布者支付协作费用

律师完成协作 发布者确认完成情况

协作完成 律师收到协作费用

帮助中心

正规网专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财务、知产、股权结构、业务模式与调查应对等方面的合规)等法律中介服务。

“正圭”的由来

"正者合乎法度,圭者洁净鲜明"。办正事走正道,正圭的寓意便是希望帮助更多企业在经营上更合规,以合乎法度的方法,大大方方做事,干干净净经营,这便是“正圭”的由来。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广大的互联网企业、传统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合规服务,连结更多法律人,让企业经营更合规,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邮箱:gh@zhenggui.com | 电话:025-82226665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国际1818

Copyright © 2022-现在 WWW.ZHENG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正规网 版权所有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201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