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的名字与欠款人真实名字不符,劳务费还能要回来吗?
2024-03-15 15:47:15

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欠条书写不规范导致债权人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案件越来越多,甚至有的时候是债务人故意为之,欠款人为了规避债务,在书写欠条时“想破脑袋”。近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欠条上的名字与欠款人真实名字不符,劳务费还能要回来吗?
案件详情
2017年,被告蒋新平(绰号“梁平”)(化名)雇佣原告吴飞(化名)在某工地操作塔吊调装建筑材料。吴飞干完活后找到蒋新平,要求其支付劳务费,但蒋新平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直至2021年吴飞才找到蒋新平,让其出具《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吴飞塔吊工资10000元(壹万元),欠款人梁平,2021年1月5日”。由于周围人都称呼蒋新平为“梁平”,吴飞并不知道“梁平”不是他的真名,拿到《欠条》后便离开了。后来吴飞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梁平”并非他的真名,多年催款无果后,吴飞便以他的真名“蒋新平”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10000元劳务费及相应的利息。
案件结果
承办法官阅卷时发现《欠条》上欠款人的姓名与被告名字不符,为顺利化解该纠纷,承办法官积极通过电话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原告吴飞说:“我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欠款人就是蒋新平”。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蒋新平承认了自己就是欠款人,同意向吴飞支付10000元劳务费。
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和反复沟通,促使该案调解成功。案件最后,承办法官也提示原告吴飞,未来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仔细核实欠款人的身份,确保欠条中欠款人的名字准确,避免这种问题再次出现。
欠条中欠款人名字书写错误的具体情形:
1.以绰号、小名、昵称等的名义出具欠条,例如“欠款人小明”;
2.以曾用名出具欠条;
3.故意将欠条上的名字写错,例如“张晓红”写为“张小红”;
法官支招
规范书写欠条上的名字,明确欠条的内容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审理的案件中笔误情况多有发生,一些被我们忽视的小问题可能会造成大麻烦。当欠条出现错误时,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呢?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重新出具欠条或对原欠条的笔误进行补正。发现的第一时间要求欠款人重新出具一份欠条,或是在原欠条上补正并按上手印。
2.保留转账凭证。通过银行、微信或者是支付宝转账的,应留存相关支付凭证。
3.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向对方确认笔误情况或者确认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4.债权人可以要求欠款人在欠条上将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书写清楚。
5.务必核实对方的名字、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的信息要一致。债权人可以要求欠款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对身份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