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诉讼那些事儿
2023-11-23 10:45:33
来源:周口中院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经营信息的权利。
近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贺某某系被告淮阳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淮阳某某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份。2020年7月22日,贺某某向淮阳某某有限公司书面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但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以各种理由拒绝向原告贺某某提供查阅。原告为维护股东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一、被告淮阳某某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公司资料存放地备置2015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止的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贺某某查阅、复制;原告贺某某查阅、复制时间自第一次查阅、复制起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二、被告淮阳某某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公司资料存放地备置自2015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止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原告贺良干查阅时间自第一次查阅起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三、在原告贺某某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辅助其查阅被告淮阳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的会计账簿。
案件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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