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和恋爱期间转账的那些事!
2023-10-27 09:53:25

来源: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
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通过诉中保全成功化解一起恋爱关系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张某两人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恋爱期间王某经常通过赠送礼物、发红包、请吃饭等方式“巩固”二人恋爱关系,并在商量结婚事为女方购买五金和赠送彩礼合计15万元。后因双方了解不深,最终在是否如期举办婚礼一事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认为既然双方已没有步入婚姻殿堂的可能,就想收回交往中赠与的贵重物品,可是张某不愿意退回,双方各有说辞。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都无效,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受理后,王某同时申请诉中保全,冻结张某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张某得知账户被保全,给自己在生活中造成很多不便,情绪激动。保全人员通过耐心开导,向其解释,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缔结结婚关系为目的所做的约定,是双方自由意志的表达,可以合意解除,也可以单方解除。考虑到双方是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或者是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都应返还。经过法官与双方间耐心解释,王某和张某同意各自退让一步,张某同意返还“五金"及"彩礼",王某自愿放弃日常中赠与的其它小额财产,双方矛盾和平解决,王某也同意解除保全,并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和撤诉申请。该诉讼案件在保全过程中得以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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