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牟利,竟在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
2023-10-13 09:45:15

来源: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孕育出了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在如今“人人皆可当主播”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直播来展示自己的才艺、吸引粉丝和赚取收入。一些网络直播在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在“悄悄”变了味儿。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张某、黄某提起公诉。
2020年底,张某注册成立了某公司,并邀请了黄某成为该公司股东。2023年2月,张某搭建了“寻欢”网络直播平台,该平台3月开始正式运营,同时张某、黄某通过该公司招聘数十名网络主播,组织主播在“寻欢”、“草莓约”等APP上进行淫秽表演吸引网上“游客”打赏,同时将直播收益与主播分成,该平台非法获利共计89.06万元。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张某、黄某通过招聘主播,组织公司旗下的主播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在网络直播业迅猛发展的当下,一些少不经事的青少年往往会被“某某主播年入千万”这样的夸张宣传所误导,为了赚快钱当起了主播,甚至为了博人眼球、吸引用户刷礼物做起了网络淫秽表演,检察官在这里特别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上网,共同打造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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