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不按站点上下客,罚!
2023-08-08 10:05:45

来源:广西交通
客运班车不按站点停靠,随意在路边停靠揽客、上下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扰乱正常客运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对此,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持续加大对客运大巴车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力度,践行“631”说理式执法模式。
【案情回顾】
今年6月,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兴宁区昆仑大道虹桥路交汇处时,发现一辆桂A牌大客车停靠在盛天东郡公交车站附近。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该车进行检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车驾驶员答非所问,不愿承认站外上客的事实,被询问的乘客也沉默不语。经执法人员耐心劝导,驾驶员覃某最终认识到错误,承认其驾驶广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金桥客运站发班去往上林县乔贤镇途中,站外招揽了3名乘客上车的事实。同时,执法人员对在场乘客进行普法宣传,劝导并提醒乘客出行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乘车,切勿乘坐站外揽客客车或非法营运车辆。因该车涉嫌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揽客,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暂扣该车的《道路运输证》。
【法律分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
该规定的第九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九)未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的。”
本案中,广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覃某驾驶桂AAxxxx客运班车在未批准的配客站点盛天东郡公交车站停靠上客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有关规定。执法部门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依据上述条款,对广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同时,对企业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覃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及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执法人员提醒】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沿途随意揽客、上下客不但会严重耽误乘客行程,而且违规上客点一般位于主干道路等交通繁忙区域,易阻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中途上车人员、行李未经过安检,对行车、乘客人身财产构成一定安全隐患,而乘客未持有有效乘车票据,在发生纠纷时将面临维权难。
交通运输你我他,旅途安全靠大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客运经营者,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合法合规经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同时提醒广大乘客,站外乘车隐患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应到客运站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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