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房子遭强拆,一怒开车直撞执法队,造成2死8伤
2023-07-25 11:27:43

来源:靳律法谈
“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拆我家房子?你们这是强拆!”
刚刚被几个壮汉殴打得浑身是伤的韦某,强撑着身体站起来,却看到自家房子已经被砸了一大半。
愤怒的韦某跑进院子里停放的那辆车里,不管不顾地踩下油门,朝着那几个壮汉撞了过去。
一群人吓得四处逃窜,可人始终跑不过车,韦某最终酿成了2死8伤的惨案。
究竟因为什么,让韦某不惜以命相搏?他与那几个壮汉之间又有怎样的深仇大恨?
一拖再拖的拆迁
韦某出生在江苏省一个小镇上,这里山清水秀,自然环境很不错。
与镇上的大部分青年一样,韦某过着简单平静的日子。农忙时帮父母种种地,农闲时就去城里打打工,经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也攒了一些积蓄。
经济条件好了,韦某决定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将老家的房子进行一番装修。
可韦某还没动工,村里的一份公告就先张贴了出来。
公告中说,村里要求清除所有侵占河道的房子、坝头等建筑物,而韦某家的房子就在村里的河边。
这件事让韦某一时间百思不得其解。他最近没听说村里要重修河道的事,镇上也没通知最近有什么大工程要村民配合。
而且自家的房子虽然在河边,却没占用河道。就算是要清除侵占河道的房子,与自家也没什么关系。
虽然看到了公告,但韦某始终坚持认为这件事与自家无关,于是便没多理会,又去城里打工了。
可谁知,刚过了短短三天,正在外地打工的韦某就接到了亲戚打来的电话。
电话中说,村里要求他立刻回家去把房子拆了,理由是他家的房子侵占了河道。
原来,之前村里贴的公告上说,所有侵占河道的房子,限期5日内拆除完毕。
对这件事,韦某是又好气又好笑,自家的房子明明没建在河道上,怎么偏偏要他拆了?
而且他是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凭什么说拆就拆?
再说了,这房子一旦拆了,他们全家要住到哪里去?
直到公告上规定的拆除限期结束,韦某也没有回村。
接着,村干部也给韦某打了几个电话,劝他回去拆房子。
韦某对此很是不屑,直接质问村干部:“我的房子又没有在河道上,为什么要拆?房子拆了我住哪?谁给我补偿金?”
村干部则说,这是镇上防汛旱指挥部下发的通知,文件都下来了,再不拆除后果自负。
令村干部们没想到的是,韦某对那两份通知毫不在意,只觉得自己占理,自家的房子别人动不了。
经过几次交涉,韦某对拆房子的事拒不理会,无论村干部打了多少电话,跑了他家多少次都没劝说成功。
期间,韦某害怕有人上门闹事,还特意在房门外安装了两个摄像头。万一要是自己被打被骂了,还算有个证据。
事情一拖再拖,始终无法解决。双方耗了三个多月,直到2018年10月15日,韦某平静的生活终于被彻底打破。
强拆酿成的血案
这天早上,韦某吃完早饭后在家里打扫卫生。打扫完后,刚准备把垃圾扔出去,一开门就见几个气势汹汹的壮汉朝他家走了过来。
当时的韦某心想,自己预料的危险果然来了。
还好他提前装了两个摄像头,即使不能震慑这群凶神恶煞的壮汉,起码能将他们的犯罪证据拍下来。
可谁知,这群人对他安了摄像头的事了如指掌,到他家门口第一件事就是拿棍子敲坏摄像头。
韦某顿时吓傻了,赶忙关门,可这时候再关门为时已晚。
其中一个领头的壮汉迅速钳制住他的肩膀,另一个人则将一件军大衣蒙在他的头上,韦某的眼前突然一片漆黑,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这时,他感觉到几根粗壮的棍子不停打在自己身上,打得他全身火辣辣的痛。可是他被军大衣蒙着,连喊“救命”的声音都被闷在里面,谁也听不到。
这么熟练的作案手法,韦某想,这群人一定是“惯犯”了。
他被打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嘴里鼻子里都被打出了血,胳膊、腿也被地面磨得满是伤痕。
慢慢地,打他的人停了,但好像没走,又往院子里去了。
隐约间,他听到外面动静很大,叮叮咣咣的,像是在砸什么东西。
韦某挣扎着站起身,拉开头上蒙着的军大衣才发现,刚才那群打他的人手中已经换了锤子、铲子等工具,正在砸他家的房子。
韦某家里辛勤劳作攒下的积蓄,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房子,却被这群地痞无赖一夕之间毁掉。
作为这栋房子的主人,韦某怎能不生气?怎能不愤怒?
他正想着该怎么报复这些人,谁知,那群人看到他挣扎爬起来,又拿起棍子作势要打他。
饱尝痛苦的韦某吓得一时间没了主意,猛然间,他看见了家里停放的那辆汽车,二话没说就跑了进去。
此时的韦某已经愤怒到失去了心智,只想着要报仇。于是启动车子,向着那群正在拆他家房子的人开了过去。
韦某家的院子很小,根本没有可以逃窜的地方。他踩下油门冲着人撞过去,很快便有一人卷在了他的车轮下,当场死亡。
其他人吓得落荒而逃,但人跑不过车,韦某加大油门,一下子撞倒好几个人。
趁着他们被撞倒在地上,韦某赶紧下了车往外跑。可是刚跑出去没几步,又被抓了回来。几个人拳打脚踢,将韦某踩在地上,直到警察上门,这场惨剧才终于结束。
随后,所有受伤的人都被送去了医院,整个案件共造成了2死8伤,惨状令人触目惊心。
经过警方一番调查,犯罪嫌疑人韦某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律分析:以暴制暴不可取
此案一出,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同情韦某的遭遇,认为他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认为他毕竟是杀了两人,应该判处故意杀人罪。
那么,对于这起特殊的因暴力强拆杀人案,为何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呢?暴力强拆难道没有犯罪吗?韦某反抗的行为又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呢?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经历自家的房子被拆迁。暴力拆迁虽然是少数,但这种情况也并非不存在。
如果真的遇到了暴力强拆,可以诉诸法律的渠道。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强拆人员以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韦某的房屋,而且用极端手段殴打韦某,对其身体造成伤害。强拆人员不仅要赔偿韦某的损失,还要对此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如果韦某没有以暴力手段进行报复,而是在事后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将能获得赔偿金,强拆人员也将付出法律代价。
但是,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韦某当时一时气愤,冲动下以汽车为武器,造成2死8伤的严重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虽然当时韦某的房屋被强拆,自己也被殴打,人身和财产都在受到不法侵害。但是,韦某的“防卫”过程和结果明显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直接造成了两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应进一步考虑。
本案中,法院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我们再来看看《刑法》中关于该罪的描述:
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很明显,韦某开车撞人的行为危害了多达10人的生命健康。他本来可以将车开出去,一路开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车上打电话报警,等待警方的到来。
但韦某当时一时冲动,酿成血案,已经不是正当防卫的范围。因此,法院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来无可厚非,但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实施保护行为。
以怨报怨,以暴制暴,有理也会变成没理,最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整理自靳律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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